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195 |
国药准字Z13022204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饭后服药口服,一次25~50mg,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苯海拉明。化学名: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盐酸盐其结构式为:C17H21NO·HCl291.82 |
白芍、苍术、川芎、丹参、党参、地龙、葛根、红花、花蕊石、黄柏、黄芪、没药、羌活、秦艽、乳香、生地黄、石决明、桃仁、土鳖虫、王不留行、威灵仙。辅料为乳糖、β-环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常见头晕、头昏、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以及嗜睡。偶见皮疹、粒细胞减少。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 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2 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 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4 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5 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妊娠期服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2 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老年患者用药: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消化道溃疡、肾性高血压患者慎服或遵医嘱。5.如有感冒、发烧、鼻咽痛等患者,应暂停服用。6.头晕或手臂麻木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