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195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饭后服药口服,一次25~50mg,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苯海拉明。化学名: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盐酸盐其结构式为:C17H21NO·HCl291.82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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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常见头晕、头昏、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以及嗜睡。偶见皮疹、粒细胞减少。 |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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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2 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 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4 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5 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妊娠期服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2 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老年患者用药: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