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73 |
国药准字H20123426 |
用法用量 |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
每次血透后推荐起始剂量是 10~20mg/kg,溶于 5一10ml注射用水中, 2~3分钟 1次静脉推注,血浆左卡尼订波谷浓度低于正常(40~50umol/L)立即开始治疗,在治疗第3或第4周时调整剂量(如在血透后5mg/kg)。 |
化学成分 |
赖氨葡锌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卡尼汀,辅料为注射用水。 |
不良反应 |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
主要为一过性的恶心和呕吐,身体出现特殊气味、恶心和胃炎不常发生,由于引起这些反应的病理复杂,很难估测这些反应的发生率 |
禁忌症 |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 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 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肠胃外治疗前,建议先测定血浆卡尼汀水平,并建议每周和每月监测,监测内容包括血生化,生命体征,血浆卡尼汀浓度(血浆游离卡尼河水平为 药品在使用前务必用眼仔细观察有无异常和变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