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泰诺 | 浦秀 |
生产厂家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 | 5mg*60片 |
剂型 | 溶液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14 | 国药准字H20030532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4~6小时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2~5岁每次服5ml;6~11岁每次服10ml。 | 推荐剂量为每天服药1次,一次10mg(一次1片),早晨单独服用或与早餐同时服用。如体重减轻不明显,4周后剂量可增加至每天15mg(1片半),若患者无法耐受10mg(1片)/日剂量,可降至5mg(半片)/日。不推荐使用15 mg(1片半)/日以上的剂量。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氢溴酸右美沙芬、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布曲明。 |
不良反应 | 偶有轻度思睡、多汗、头晕、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不振等,可自行恢复。偶见皮疹。 | 1.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 2. 其它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以及腹泻、胃肠炎等。 3. 本品可以引起肝功能异常,常随进一步的治疗而消失,尚有明确的剂量-反应关系。 4. 另外还可见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外周性水肿;关节炎、皮肤瘙痒、感觉异常、弱视等反应。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患者。 2. 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 神经性厌食的患者。 4. 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5. 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高血压患者。 6. 有冠心病、心衰、心律失常和中风的患者。 7.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2.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并不一定能更好的缓解症状,但却可能导致不良反应。一旦过量,应请医生诊治。3.请勿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4.非特异性疼痛超过5天,发热超过3天,或咽痛严重、持续超过2天并伴有发热、头痛、皮疹、恶心、呕吐者,应请医生诊治。5.慢性咳嗽(如由哮喘引发的)、咳嗽伴有大量粘痰的患儿不宜服用本品,除非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咳嗽持续超过1周、有复发的趋势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本品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兴奋,或可引起瞌睡。7.患有慢性支气管炎、青光眼、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或糖尿病的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疗效与安全性未见报道,所以慎用。【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遵医嘱。【老人用药】未见报道。 | 1.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 2.库欣综合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 3.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6.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 7.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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