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丹莪妇康煎膏 | 乌鸡白凤丸 |
生产厂家 |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15克 | 10丸/盒 |
剂型 | 膏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53 | 国药准字Z44021364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克(2~3勺),一日2次;自月经前第10~15天开始,连服10~15天为一疗程,经期可不停药。用量和服药时间可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紫丹参、莪术、竹叶柴胡、三七、赤芍、当归、三棱、香附、延胡索、甘草。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胶,当归,白芍,人参,黄芪,香附(醋制),丹参,桑螵蛸,鹿角霜,牡蛎(煅),鳖甲(制),天冬,甘草,地黄,川芎,阴柴胡,山药,芡实(炒)。辅料为蜂蜜。 |
不良反应 | 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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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孕期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治疗痛经,宜在经前开始服药,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期间如出现月经量过多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咨询医生;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乱,应去医院就诊。 (4)为避免胃部不适,宜饭后服用。 (5)不宜与芒硝、玄明粉、海藻、京大戟、红大戟、莞花及藜芦同用。 (6)加适量蜂蜜调服可改善口感。 (7)忌食生冷食物 (8)患有其他疾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10)本品性状发声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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