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樟脑乳膏 | 丁香罗勒油乳膏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 | 2.5%*10g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33 | 国药准字H33020883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疥疮治疗每次用药前修剪指甲、温水洗澡后,将所有皮疹处均先擦一遍,再自颈部以下遍擦药膏于全身四肢。早晚各擦1次,连用二天,停药二天,自第五天起再重复上述治疗二天,并消毒衣服及被褥。未愈者可再重复上述治疗。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薄荷脑、桉叶油、薄荷油、樟脑、麝香草酚、丁香油、桂皮油。 | 丁香罗勒油。 |
不良反应 | 外用局部有一定的刺激性,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症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皮肤糜烂渗出处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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