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312 |
国药准字H20090167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男性成人10mg(16.7U),女性成人8mg(13U),孕妇10mg(16.7U),乳母11~12mg(18~20U)。上述剂量正常膳食中均可供给。(2)维生素E缺乏:治疗用量随缺乏程度而异。常用量:成人一次10~100mg,一日2~3次。2.儿童:(1)维生素E每日需要量:初生~3岁3~6mg(alpha-TE以下同,5~10U),4岁~10岁7mg(11.7U)。(2)维生素E缺乏:小儿每日1mg/kg,早产儿一日15~20mg。慢性胆汁郁积婴儿每日口服水溶性维生素E制剂15~25mg。 |
成人和十一岁以上儿童每日使用2支。使用前在无菌条件下,用注射器取2ml注射用水注入瓶中,缓慢振摇至冻干粉溶解,然后加入到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内,轻轻摇匀后即可输注,并在24小时内用完。亦可与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联合使用。 |
化学成分 |
维生素E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含维生素A、维生素D2、维生素E、维生素K1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大量(每日量400~800mg),可引起视力模糊、乳腺肿大、腹泻、头晕、流感样综合征、头痛、恶心及胃痉挛、乏力软弱。2.长期服用超量(一日量大于800mg),对维生素K缺乏病人可引起出血倾向,改变内分泌代谢(甲状腺、垂体和肾上腺),改变免疫机制,影响性功能,并有出现血栓性静脉炎或栓塞的危险。 |
偶见体温上升和寒战;经6~8周输注后,可能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减量或暂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
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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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含维生素K1 ,可与香豆素类抗凝血药发生相互作用,不宜合用。 |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维生素E可致血清胆固醇及血清三酰甘油浓度升高。2.对维生素K缺乏而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及缺铁性贫血病人,应谨慎用药,以免病情加重。3.维生素E活性现以α生育酚当量(alpha-TE)替代单位(U),但多数药厂现仍沿用U标志维生素E活性。维生素E 1U相当于1mg dl-α生育酚酰醋酸,相当于0.7mg d-α生育酚,相当于0.8mg d-α生育酰酸醋酸。4.如食物中硒、维生素A、含硫氨基酸不足时,或含有大量不饱和脂肪酸时,维生素E需要量将大为增加,如不及时补充本品,则可能引起其缺乏症。【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摄入正常膳食时,尚未发现有确切的维生素E缺乏,维生素E能部分通过胎盘,胎儿仅获得母亲血药浓度的20%~30%,故低出生体重婴儿,出生后可因贮存少而致本品缺乏。 |
1.必须稀释后静脉滴注。 2.本品应在使用前1小时在无菌条件下配制,轻摇混合后输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