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感冒灵颗粒 | 护肝片 |
生产厂家 | 广西济民制药厂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克/袋 | 100片/瓶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054 | 国药准字Z20003336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柴胡、茵陈、板蓝根、五味子、猪胆粉、绿豆。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此药不能长期服用,长期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反而起不到护肝的效果。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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