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感冒解热颗粒 | 抗病毒口服液 |
生产厂家 | 广西双蚁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
剂型 | 颗粒剂 | 其他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65 | 国药准字Z44023615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 1~ 2袋,一日 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毫升(1支),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
化学成分 | 麻黄 菊花 白术 | 板蓝很、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抖为蜂蜜、蔗糖。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 :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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