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02 |
注册证号H20171192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内。一日4~6次,或有需要时滴眼;一次2~3滴。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硫酸软骨素50毫克、牛磺酸10毫克。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不良反应 |
偶有轻微刺激感。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滴眼使用。2.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3.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应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或药师。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青光眼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生。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除个别患者可出现—过性眼压升高外,无其他不良反应。(2)本品使用前须先和室温平衡,使用中勿与含新洁尔灭的药物接触。眼内不能注入过量的本品。对无晶状体的糖尿病人,施行后房手术时,禁止大量使用本品。(3)、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4)。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