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31 |
国药准字H4102180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嚼碎后一次服用。4岁以上儿童用成人量,2-4岁儿童1片一次服用。 |
口服。 1 肠阿米巴病 成人一次0.5g,一日3次,共7日。儿童一日30mg/kg,分3次服用。2 隐孢子虫病 成人一次0.5~0.75g,一日3次。3 结肠手术前准备及肝昏迷患者 成人一次1g,一日3 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为甲苯咪唑0.2克,辅料为蔗糖、糊精、苯甲酸钠、硬脂酸镁、胭脂红、柠檬黄60、牛奶油香精、桔子香精、羟丙甲纤维素 |
氨基糖甙类抗生素。 |
不良反应 |
极少数病人有恶心、腹部不适、腹痛、腹泻等。尚可发生乏力、皮疹,罕见剥脱性皮炎、全身脱毛症、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均可自行恢复正常。严重不良反应多发生于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间隔时间过短时。 |
口服可引起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偶可引起吸收不良综合征。长期口服可引起二重感染。 |
禁忌症 |
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幼儿禁用。 |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人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口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腹泻患者应在腹泻停止后服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 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宜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肾毒性,并进行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及溃疡性结肠炎患者。 4.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患者,尤其伴有肾功能减退或同服其他耳毒性或肾毒性药物者,尤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 5.本品口服虽很少吸收,但妊娠期妇女宜慎用。哺乳期妇女在服用本品期间应暂停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