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宁嗽露 | 咳露口服液 |
生产厂家 | 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0ml | 每瓶装120ml |
剂型 | 溶液剂 | 其他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99 | 国药准字Z20027542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麻黄、紫菀、百部、甘草、苦杏仁。辅料为蔗糖、防腐剂。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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