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475 |
国药准字H20054894 |
用法用量 |
口服:急性肝炎每服1~2片,一日3次,以1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肝炎每服3~4片,一日3次,连服3个月为一疗程。 |
静脉滴注,一次2支,一日一次,连续4周。配制方法:临用前每支注射用硫普罗宁门(1OOmg/支)先用包装盒内所附专用溶剂5%的碳酸氢钠(pH=7.5~8.5)溶液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齐墩果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普罗宁。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口干、腹泻、上腹部不适感,经对症处理可消失。2.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轻度减少,停药后可恢复。 |
1. 过敏反应:在硫普罗宁注射剂型上市后收集的1560例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中,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15例,主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的79例(死亡1例)。其他不良反应还有皮疹、瘙痒、恶心、呕吐、发热、寒战、头晕、心慌、胸闷、颌下腺腮腺肿大、喉水肿、呼吸困难、过敏样反应等。2. 本药可能引起青霉胺所具有的所有不良反应,但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青霉胺低。3. 血液系统 少见粒细胞缺乏症,偶见血小板减少,如果外周白细胞计数降到每毫升3.5×106以下,或者血小板计数降到每毫升10×106以下,建议停药。4. 泌尿系统 可出现蛋白尿,发生率约为10%,停药后通常很快即可完全恢复。另有个案报道本药可引起尿液变色。5. 消化系统 可出现味觉减退、味觉异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胀气、口腔溃疡等。另有报道可出现胆汁淤积、肝功能检测指标(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等)上升,如出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进行相应治疗。6. 皮肤 皮肤反应是本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0%~32%,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皮肤发红、荨麻疹、皮肤皱纹、天疱疮、皮肤眼睛黄染等,其中皮肤皱纹通常仅在长期治疗后发生。7. 呼吸系统 据报道,本药可引起肺炎、肺出血和支气管痉挛。另有个案报道可出现呼吸困难或呼吸窘迫,以及闭塞性细支气管炎。8. 肌肉骨骼 有个案报道使用本药治疗可引起肌无力。9. 长期、大量应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10. 其它: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出现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用。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 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2. 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3. 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4. 孕妇及哺乳妇女。5. 儿童。6. 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7. 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4.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应停用本药。以下患者慎用(1) 老年患者。(2) 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 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2.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