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贝分 | 欣民立 |
生产厂家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SmithKline Beecham Pharmaceuticals |
规格 | 10mg | 8mg ;12粒,24粒/盒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79 | 注册证号H20080219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一次1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mg。6~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g或10mg,一日1次。2~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一日1次;最大剂量可增至5mg,一日1次,或2.5mg每12小时1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8mg/次,2~3次/日。 |
化学成分 | 盐酸西替利嗪。 化学名称:(±)-2-[2-[4-[(4-氯苯基)苯甲基]-1-哌嗪基]乙氧基]乙酸二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1H25ClN2O3•2HCl 分子量:461.81 |
每粒胶囊含有8毫克阿伐斯汀。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有困倦、嗜睡、头痛、眩晕、激动、口干及胃肠道不适等。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 | 因服用欣民立而造成瞌睡的报导极其罕见;在临床试验里,欣民立的镇静作用并不比安慰剂大,绝大多数病人使用欣民立治疗不会发生明显的抗胆硷或镇静的副作用。偶有使用欣民立治疗引起皮疹的报告,但这与药物的关系还未确定。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阿伐斯汀或吡咯吡胺(tripr0lidine)过敏的病人禁服。肾脏的排泄作用是消除阿伐斯汀的主要途径,在没有关于对肾损害患者使用的研究前,欣民立不被推荐用于明显地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每分钟少于50毫升及血清肌酐量每公升多于150微克分子]。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损害者用量应减半。 2.酒后避免使用。 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 |
大部分病人使用欣民立后不引起瞌睡,但因每个人对药物的治疗存在个体差异,故应明智地忠告所有从事高警觉性工作的病人,如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等,直到他们了解自己对药物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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