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赛庚啶乳膏 | 芙美松 |
生产厂家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0克 | 15g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58 | 国药准字H20173401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化学成分 | 糠酸莫米松。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皮疹、瘙痒等。 | |
禁忌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不得用于急性炎症、糜烂、或有渗出的皮肤损害处。 3.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 4.青光眼腺肥大患者慎用。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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