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0442 |
国药准字H20090068 |
用法用量 |
口服:急性肝炎每服1~2片,一日3次,以1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肝炎每服3~4片,一日3次,连服3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0.1~0.2g,一日3次,疗程2~3个月,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齐墩果酸 |
本品的活性成分为:硫普罗宁 化学名称为:N-(2-巯基丙酰基)-甘氨酸 分子式:C5H9NO3S 分子量:163.2。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口干、腹泻、上腹部不适感,经对症处理可消失。2.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轻度减少,停药后可恢复。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它: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口服,一次1-2粒(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如下患者禁用:1.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2.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3.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4.孕妇及哺乳妇女。5.儿童。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7.既往使用本药时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者。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4.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剂量开始。2.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此外,治疗中每3个月或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