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44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10mg,一日15~30mg,直至血象恢复正常;儿童,一次5mg,一日3次(或一日5~15mg,分3次);预防用:一次0.4mg,一日一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叶酸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较少,罕见过敏反应。长期用药可以出现畏食、恶心、腹胀等胃肠症状。大量服用叶酸时,可使尿呈黄色。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维生素B12 缺乏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不能单用叶酸治疗。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静脉注射较易致不良反应,故不宜采用;肌内注射时,不宜与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同管注射;(2)口服大剂量叶酸,可以影响微量元素锌的吸收;(3)诊断明确后再用药。若为试验性治疗,应用生理量(一日0.5mg)口服;(4)营养性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常合并缺铁,应同时补充铁,并补充蛋白质及其他B族维生素;(5)恶性贫血及疑有维生素B12缺乏的病人,不单独用叶酸,因这样会加重维生素B12的负担和神经系统症状。(6)一般不用维持治疗,除非是吸收不良的病人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