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苍鹅 | 古汉养生精片 |
生产厂家 | 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启迪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4.35g/片 | 0.41克*12片*5板/盒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22 | 国药准字Z10970128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苍耳子、白芷、黄芩、鹅不食草、菊花、野菊花、荆芥、广藿香、猪胆膏、薄荷油、鱼腥草素钠、马来酸氯苯那敏。 | 人参、炙黄芪、金樱子、枸杞子、女贞子(制)、菟丝子、淫羊藿、白芍 、炙甘草、炒麦芽、黄精(制)。辅料为: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倍他环糊精、硬脂酸镁、包衣粉。 |
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本品不适用于慢性鼻炎属虚寒症者。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鱼腥草素钠。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患有其他疾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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