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氢化可的松乳膏 | 氢化可的松乳膏 |
生产厂家 | 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 | 1%(10克:100毫克)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775 | 国药准字H12020742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氢化可的松。 | 本品主要成份氢化可的松。 |
不良反应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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