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利巴韦林眼膏
生产厂家 陕西永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 0.5% 眼膏剂
剂型 片剂 膏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1880 国药准字H11022119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外用。一日2~4次,涂于眼结膜囊内
化学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阿司匹林230毫克,咖啡因30毫克。 本品含利巴韦林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尚不明确
禁忌症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脏、血液系统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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