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田七痛经胶囊 | 十全大补丸 |
生产厂家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大蜜丸每丸重9克 | |
剂型 | 胶囊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493 | 国药准字Z22021921 |
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党参、炒白术、茯苓、炙甘草、当归、川穹、酒白芍、熟地黄、炙黄芪、肉桂。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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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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