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板蓝根颗粒 |
生产厂家 | 河北美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中兴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对乙酰胺基酚0.125克,人工牛黄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887 | 国药准字Z36020488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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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冲服。一次半~1袋(5~10克),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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