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149 |
国药准字H21024487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4次,饭前和睡前吞服。 |
口服。1.胃、十二指肠溃疡:一次2片,一日3次,于症状发作前或发作时服用。2.急慢性胃炎(暴饮、暴食、酗酒前、食物中毒、胃酸过多症等):一次1~2片,一日3次,症状消失后,尚需持续服用数次,以巩固疗效。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胃膜素0.56克,海螵蛸细粉0.096克,莨菪流浸膏0.032毫升 |
本品含氧化铝(Al2O3)按氢氧化铝镁共干凝胶和合成硅酸铝总量为标示量计算,应为22.0%~34.0%;含氧化镁(MgO)按氢氧化铝镁共干凝胶和氧化镁总量为标示量计算,应为26.0%~38.0%。 |
不良反应 |
偶见眼睛痛、眼压升高、皮肤过敏。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禁忌症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
1.青光眼患者禁用。
2.器质性幽门狭窄患者禁用。
3.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
4。前列腺肥大所致排尿困难者禁用。
5.胃酸缺乏症等患者禁用。
6.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3.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有严重心脏病及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2.肝肾功能减退者及儿童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