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健脾壮腰药酒 |
生产厂家 | 郑州瑞星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450g/瓶 | |
剂型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86 | 国药准字Z32021046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0~30毫升,早晨及临睡前各服一次。 |
化学成分 | 黄芪、党参、续断、地黄、牛膝、制何首乌、杜仲、当归、茯苓、龙眼肉等14味。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