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371 |
国药准字Z13022204 |
用法用量 |
口服 关节痛:一次1片,一日3~4次。最大用量一天4片。痛经:一次1片,每6~8小时1次,必要时可增至每次2片。为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即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β-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又名酮基布洛芬。 |
白芍、苍术、川芎、丹参、党参、地龙、葛根、红花、花蕊石、黄柏、黄芪、没药、羌活、秦艽、乳香、生地黄、石决明、桃仁、土鳖虫、王不留行、威灵仙。辅料为乳糖、β-环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注意事项 |
1 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2 对诊断的干扰:(1)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2)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4)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醇(17-OHCS)的测定结果。 3 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1)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5)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6)本品用于肝硬变患者尤应慎重,因血中游离药物浓度可升高,必要时可用最小有效量,并应密切监测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消化道溃疡、肾性高血压患者慎服或遵医嘱。5.如有感冒、发烧、鼻咽痛等患者,应暂停服用。6.头晕或手臂麻木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