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固定修复体
批准文号: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30670号
厂商名称:金华市长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Ⅰ-11型、Ⅰ-12型、Ⅰ-21型、Ⅰ-22型、Ⅰ-31型、Ⅰ-32型;Ⅱ-11型、Ⅱ-12型、Ⅱ-21型、Ⅱ-22型、Ⅱ-31型、Ⅱ-32型。
结构及组成:产品由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口腔科材料制作。合金类修复体(Ⅰ-1型和Ⅱ-1型)由镍烤瓷合金(或钴铬合金)加工而成;烤瓷类修复体(Ⅰ-2型、Ⅰ-3型、Ⅱ-2型、Ⅱ-3型)由瓷粉和镍烤瓷合金(或钴铬合金)经铸造烤制而成。产品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不应有锋
适用范围: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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