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医用中心雾化治疗系统 | 药物雾化器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HTWH-1 | 6ML-I,6ML-II,6ML-III,15ML-I,15ML-II,15ML-III,20ML-I,20ML-II,20ML-III |
产家 | 重庆航天火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市海曙医疗用品厂 |
适用范围 | 本系统主要针对呼吸系统疾病的治疗,如哮喘、肺炎、毛细支气管炎、喉炎、咽峡炎、慢性阻塞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及普通的感冒等。 | 产品利用气源使液体(药物)生成气溶胶,用于对患者进行药物气溶吸入治疗。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该产品由中心压缩空气供气源、管道、阀门及终端组成。为保证系统安全,在减压阀前应安装不大于2.5μm滤孔的过滤器。压缩空气在进入管道前应当经过过滤处理,以除去压缩空气中的油和可吸入颗粒物。系统终端全部工作时,每个终端供气流量应不小于6L/min。系统终端压力范围:0.15MPa≤P≤0.3MPa。为保证系统正常供气,应有系统停机、欠压和过压监控装置或措施。当系统压力低于和高于允许压力限值时,应有明显的指示。电控柜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 | 产品标准:YZB/浙 1093-2009 《药物雾化器》,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产品组成中端盖、管子(包括接头)、分流器、上盖、吸引管、药杯、内盖为必配件,吸嘴、面罩(包括织带)、波纹管为选配件。雾化器最大雾化量应不小于0.1ml/min,工作压力为0.10Mpa~0.22Mpa,耗气量为4L/min~8L/min;产品面罩采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皮肤刺激;产品吸嘴采用聚丙烯材料制成,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粘膜刺激;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
用途 | 本系统主要针对呼吸系统疾病的治疗,如哮喘、肺炎、毛细支气管炎、喉炎、咽峡炎、慢性阻塞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及普通的感冒等。本系统主要针对呼吸系统疾病的治疗,如哮喘、肺炎、毛细支气管炎、喉炎、咽峡炎、慢性阻塞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及普通的感冒等。 | 产品利用气源使液体(药物)生成气溶胶,用于对患者进行药物气溶吸入治疗。 |
结构及其组成 | 该产品由中心压缩空气供气源、管道、阀门及终端组成。为保证系统安全,在减压阀前应安装不大于2.5μm滤孔的过滤器。压缩空气在进入管道前应当经过过滤处理,以除去压缩空气中的油和可吸入颗粒物。系统终端全部工作时,每个终端供气流量应不小于6L/min。系统终端压力范围:0.15MPa≤P≤0.3MPa。为保证系统正常供气,应有系统停机、欠压和过压监控装置或措施。当系统压力低于和高于允许压力限值时,应有明显的指示。电控柜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 | 产品组成中端盖、管子(包括接头)、分流器、上盖、吸引管、药杯、内盖为必配件,吸嘴、面罩(包括织带)、波纹管为选配件。雾化器最大雾化量应不小于0.1ml/min,工作压力为0.10Mpa~0.22Mpa,耗气量为4L/min~8L/min;产品面罩采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皮肤刺激;产品吸嘴采用聚丙烯材料制成,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粘膜刺激;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
使用方法 | 本系统主要针对呼吸系统疾病的治疗,如哮喘、肺炎、毛细支气管炎、喉炎、咽峡炎、慢性阻塞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及普通的感冒等。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
使用前所有组部件需进行清洁(除管子外),为了符合喷雾颗粒规格,在使用墙壁压缩空气及氧气或小型空气压缩机,流速率必须选择在5-8LPM范围 1、将管子的一端接在气源 2、以逆时钟方向旋转开喷雾瓶上盖,将其暂放一边 3、倒入处方药剂至瓶底,最大限量8ml 4、将喷雾瓶上盖装回原处 5、将口含器/面罩接在喷雾出口 6、当准备开始治疗时,开机接通气源 7、用嘴唇含住口含器/将面罩盖住整个鼻腔及口部然后慢慢呼气及吸气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单一病患使用,不可替换使用。 本产品勿用耐高温及化学浸泡消毒使用,以防功能受损。 产品在受损及使用过久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喷雾输出不足的结果而导致不适当的治疗结果。 在使用后需保持产品的清洁及干燥。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