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一次性使用无菌口腔器械盒 | 浙江申达 耳科手术器械包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见登记表附件表1 | SD-105 |
产家 | 北京德佳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申达斯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口腔检查用。 | 产品供耳部实施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由牙用镊、口镜、牙探针、口围、纸巾及可选组件橡胶检查手套(或PE塑料手套)、枕巾等组成。口镜应由聚丙烯(或ABS(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持柄、镀膜玻璃组成,牙用镊应采用ST系列冷轧板,牙探针应由12Cr13和20Cr13不锈钢制成,口围由无妨纤维和塑料薄膜复合制成,纸巾选择100%原生木浆纸。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应无菌。 |
产品由耳用剪、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和吸引管组成。手术器械的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0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外表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无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器械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0μm,其余表面≤1.60μm;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热处理后,耳用剪头部硬度为 45 HRC~55 HRC,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头部硬度为 35 HRC~45 HRC。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Ⅳ类 |
用途 | 适用于口腔检查用。 | 产品供耳部实施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结构及其组成 | 一次性使用口腔器械盒由牙用镊、口镜、牙探针、口围、纸巾及可选组件橡胶检查手套(或PE塑料手套)、枕巾等组成 | 产品由耳用剪、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和吸引管组成。手术器械的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0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外表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无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器械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0μm,其余表面≤1.60μm;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热处理后,耳用剪头部硬度为 45 HRC~55 HRC,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头部硬度为 35 HRC~45 HRC。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Ⅳ类 |
使用方法 | 产品供耳部实施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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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 1、一次性使用减少交叉感染,更安全; 2、口腔护理所需配置全包括,更便捷; 3、降低管理及劳动强度; 4、取用、处理易分类,更高效; 5、特别是对卧床患者的口腔护理及处置更方便; |
产品由耳用剪、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和吸引管组成。手术器械的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0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外表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无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器械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0μm,其余表面≤1.60μm;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热处理后,耳用剪头部硬度为 45 HRC~55 HRC,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头部硬度为 35 HRC~45 HRC。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Ⅳ类 |
注意事项 | a) 本品供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b) 本品为密封包装,应在启封前检查包装,包装破损,禁止使用。 c) 本品已经环氧乙烷灭菌。 d) 无菌,有效期二年,过期禁止使用。 |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