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肿瘤相关抗原CA50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血糖测试条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96人份 | 每瓶25人份 |
产家 | 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新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肿瘤相关抗原15-3(CA15-3)含量。 | 血糖测试条与本公司生产的自测用血糖检测系统中的血糖仪配合使用,该产品用于体外监测人体毛细血管全血或静脉全血中葡萄糖的浓度。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测CA15-3预包被板:包被有CA15-3抗体的微孔板;CA15-3校准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CA15-3质控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测CA15-3酶结合物:由磷酸盐缓冲液稀释的抗CA15-3-HRP;测CA15-3样品稀释液:含有吐温20的Tris-HCL缓冲液;浓缩洗液:含有吐温20的磷酸盐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A液:含有鲁米诺Tris-HCL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B液:含有过氧化氢的Tris-HCL缓冲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每条血糖测试条包括:葡萄糖氧化酶≥0.04mg,其它成分≥0.05mg。产品有效期:将测试条包装瓶放在39-86°F(4-30℃)阴凉干燥的地方贮存,有效期18个月,开瓶后3个月,避免阳光直射与受热。不可冷藏。 |
用途 |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肿瘤相关抗原15-3(CA15-3)含量。 | 血糖测试条与本公司生产的自测用血糖检测系统中的血糖仪配合使用,该产品用于体外监测人体毛细血管全血或静脉全血中葡萄糖的浓度。 |
结构及其组成 | 每条血糖测试条包括:葡萄糖氧化酶≥0.04mg,其它成分≥0.05mg。产品有效期:将测试条包装瓶放在39-86°F(4-30℃)阴凉干燥的地方贮存,有效期18个月,开瓶后3个月,避免阳光直射与受热。不可冷藏。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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