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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不治结核病致宝宝感染

转载 2013/3/25 9:31:03

  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吴平顺(化名)有点欲哭无泪。

  3月24日,长沙市中心医院肺科医院一病室,他独自照顾着3个月大的儿子强强。孩子因肺结核病,被紧急送到医院治疗。襁褓中的孩子还不知道,妈妈王喜(化名)在他出生没多久就去世了,夺走母亲生命的疾病就是结核病。妈妈怀孕期间出现结核病症状,怕影响宝宝健康,她一直没有治疗,结果结核病情急剧恶化。

  病例:3月大孩子查出患结核病

  不久前,一名年轻男子抱着宝宝,来到长沙市中心医院肺科医院一病室,急切地找到医生,请医生救救他的孩子。

  男子是湖南攸县人,名叫吴平顺。“强强才3个月大,4天前因为着凉出现咳嗽,在当地医院治疗3天不见好转,再检查说可能是病变结核,医生建议到长沙市中心医院肺科医院诊治。”吴平顺说。

  经检查,市中心医院肺科医院一病室副主任龙章改诊断,3个月的强强患上了肺结核、肺部感染。听到医生的说法,吴平顺十分着急。原来,强强的妈妈王喜去年11月生下强强后就去世了,病因也是肺结核。

  “当时,我们真的不知道结核病这么可怕。”吴平顺说,2011年8月,王喜被诊断为肺结核,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病情得到控制,之后王喜没有继续服用抗痨药物。2012年,王喜与吴平顺结婚后怀孕。

  怀孕期间,王喜出现咳嗽、出汗不止、偶尔气促等结核病症状。由于害怕放射检查的辐射对宝宝有影响,夫妻俩商量决定,等宝宝出生后再去医院治疗。2012年11月初,王喜即将临盆,结核病情急剧恶化,在当地医院紧急剖宫产生下强强后,不幸去世。

  龙章改说,因孩子妈妈怀孕期间有严重的结核病,羊水中也查出有结核杆菌,传染给了强强。经治疗,孩子病情已有所好转。

  提醒:结核病可能通过胎盘传给宝宝

  长沙市中心医院肺科医院四病室主任李爱美介绍,女性在患活动性肺结核病期间不应怀孕,“怀孕期间,由于身体内分泌功能的改变,前期妊娠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等,会加剧结核病情发展;分娩时腹内压力突然下降和横膈下降,可使肺组织扩张,加上体力消耗和产后哺乳等,孕妇免疫力下降,导致病情恶化。”据统计,重症肺结核女性患者产后恶化率可达52%。此外,李爱美说,结核病还可通过血行散播,在胎盘内形成结核病灶,经破坏胎盘绒毛后进入胎儿体内传染给胎儿。

  ”很多女性结核病患者咨询,是否还能有机会生下健康宝宝。其实,女性只要结核病治愈,停服抗结核药3个月以上,确认恢复健康时,可在医生监护下妊娠。“李爱美说,女性结核病患者在妊娠期间应注意三点:加强营养,保证休息和睡眠;产后不宜哺乳,以避免药物残毒通过母乳影响婴儿;注意婴儿与母亲隔离,新生小孩接种卡介苗等以增强孩子对结核感染的免疫力。

(责编:刘彩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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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Q:患结核病的妇女能怀孕吗?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炎症性疾病。根据结核痫发生的部位不同,可有肺结核、骨结核、泌尿系统结核、生殖器结核、淋巴结核等。结核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上最多、景先感染的往往是肺结核病,身体其他系统或部位的结核病都是呼吸道传染病肺结核发展的结果。结核病的病人常常有低热、盗汗、食欲不振、疲劳、消瘦等慢性消耗性症状及结核病所在部位或系统的症状,如肺结核的咳嗽咯血、咯痰等。结核病对患者是一种全身性、消耗性疾病,如果未治愈就怀孕,这对孕妇是很危险的,因为妊娠会加重患者的身体负担和病情,同时体质较差的患结核病的妇女妊娠胎儿的发育必然受到影响。所以结核病患者应在治愈后方可考虑妊娠,如果未治或在治疗中合并了早期妊娠应中止妊娠,争取积极治疗。目前抗结核的药物很多,大多数对患者或胎儿有影响,有些药物如利福平尚有致畸的危险,所以结核病治疗期间应坚持避孕,避免怀孕。结核病治愈后,如果怀孕也应注意营养与休息,以免在身体消耗和体质下降的时候,引起结核病的复发和播散。

Q:患结核病的妇女能怀孕吗?

你好, 结核病对患者是一种全身性、消耗性疾病,如果未治愈就怀孕,这对孕妇是很危险的,因为妊娠会加重患者的身体负担和病情,同时体质较差的患结核病的妇女妊娠胎儿的发育必然受到影响。所以结核病患者应在治愈后方可考虑妊娠,如果未治或在治疗中合并了早期妊娠应中止妊娠,争取积极治疗。 目前抗结核的药物很多,大多数对患者或胎儿有影响,有些药物如利福平尚有致畸的危险,所以结核病治疗期间应坚持避孕,避免怀孕。结核病治愈后,如果怀孕也应注意营养与休息,以免在身体消耗和体质下降的时候,引起结核病的复发和播散。 曾经患过肺结核的妇女,妊娠后很容易诱发肺结核复发。因此肺结核痊愈的妇女,决定生育前最好上医院再检查原病灶有没有复发倾向,然后由医生决定是否妊娠。 正常情况下,结核非活动期,已经趋于稳定或已经钙化,应该可以妊娠。但是,仍不能排除妊娠期和产后旧病灶复发的可能。肺结核患者应强调计划生育,以病愈至少两年后才生育为宜。

Q:请问患有结核病会不孕吗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炎症性疾病。根据结核痫发生的部位不同,可有肺结核、骨结核、泌尿系统结核、生殖器结核、淋巴结核等。结核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上最多、景先感染的往往是肺结核病,身体其他系统或部位的结核病都是呼吸道传染病肺结核发展的结果。结核病的病人常常有低热、盗汗、食欲不振、疲劳、消瘦等慢性消耗性症状及结核病所在部位或系统的症状,如肺结核的咳嗽咯血、咯痰等。结核病对患者是一种全身性、消耗性疾病,如果未治愈就怀孕,这对孕妇是很危险的,因为妊娠会加重患者的身体负担和病情,同时体质较差的患结核病的妇女妊娠胎儿的发育必然受到影响。所以结核病患者应在治愈后方可考虑妊娠,如果未治或在治疗中合并了早期妊娠应中止妊娠,争取积极治疗。目前抗结核的药物很多,大多数对患者或胎儿有影响,有些药物如利福平尚有致畸的危险,所以结核病治疗期间应坚持避孕,避免怀孕。结核病治愈后,如果怀孕也应注意营养与休息,以免在身体消耗和体质下降的时候,引起结核病的复发和播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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