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名单,名单显示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等9类食品6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蔬菜及其制品10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9%;粮食及粮食制品28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16批次,酒类60批次,乳制品64批次,调味品24批次,饮料1批次,蛋及蛋制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批次不合格蔬菜及其制品分别为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长棱镇解放路3号的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新建店经营的芹菜因农药甲拌磷超标被检出;进货商北京京客隆(廊坊)有限公司提供给北京京客隆(廊坊)有限公司燕郊分店经营的香芹因农药氟虫腈超标被通报。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江西、河北食药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取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上述两省食药监管部门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原因,追溯生产源头,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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