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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孕期瘙痒两大类

家庭医生在线 2015/7/24 10:16:44

在怀孕的时候,很多的准妈妈会出现皮肤瘙痒的情况,但是很多的准妈妈却忽视了这一点,其实孕期瘙痒,危害可大可小,我们不妨来看看。

因激素增加,准妈妈不仅身体会出现变化,就连皮肤也显得特别敏感,容易起疹子,感觉瘙痒,严重时会影响生活作息与情绪,孕妇发生皮肤瘙痒的情况,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以后,且瘙痒的程度轻重不一,轻者只是皮肤稍有瘙痒,重者则瘙痒难忍,坐立不安,夜不能寐,痛苦不堪,有的甚至抓破皮肤方能暂时止痒,结果造成全身抓痕累累,还容易发生皮肤化脓性感染。应及时请皮肤科医生做正确的诊治,才能舒服地度过整个孕期。

一般瘙痒大都发生在局部,如随着妊娠子宫的增大,孕妇腹壁皮肤多数出现紫色或淡红色的妊娠纹且有瘙痒。此时不可用手乱抓,只需要在皮肤上轻轻按摩或者用温水擦洗,或采用欣赏音乐等分散注意力的方法,瘙痒即可减轻。有的瘙痒则是过敏引起的,如服用某些药物或接触过敏性物质,以及气候变化等,大多发生在暴露的皮肤上,或全身或局部出现疹子。只要脱离过敏源,局部用些抗过敏药,瘙痒即可缓解消失。此外,霉菌或滴虫、一些化学品刺激、不良卫生习惯如穿着不透气的化纤内裤等,还可诱发孕期外阴部的瘙痒,此类瘙痒只要找到病因,对症治疗,症状很快就会消除。

特殊皮肤瘙痒主要指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通常称为“妊娠期瘙痒症”,其发生率为1.4%~3.3%,多见于妊娠32周以后,极少数孕妇发生在妊娠6周左右。其症状特点是瘙痒难忍,多以腹部及下肢为重,夜间尤甚,往往因不能克制剧烈的瘙痒而留下道道搔痕,并且常常伴有轻微腹泻。这些症状一般在分娩后2~3天或2周内自然消失。肝内胆汁淤积症的另一表现是黄疸,约出现在1/4的病人身上。少数孕妇第二次怀孕还会再次出现黄疸,即所谓妊娠复发性黄疸。

孕期瘙痒真的是非常可怕的,严重的都会导致流产:

妊娠瘙痒症又称妊娠瘀胆症,是妊娠期胆汁排泄受阻而引发的疾病,发病大多在怀孕后6-38周。除皮肤瘙痒外,妊娠瘙痒症的临床表现还有红色丘疹、风团块、红斑和水疱等多种形态的皮肤损害,严重时还会出现黄疸。少数孕妇伴有右上腹肝区胀痛不适、食欲下降、乏力、腹泻等全身症状。

虽然妊娠瘙痒症同一般皮肤病一样,在生产后,皮肤瘙痒、黄疸这些表现都会自然消失,肝功能也会恢复正常。但不同的是该病对胎儿及母体均有一定危害,尤其对胎儿的危害更大,可引起早产,更严重的是,可能导致胎儿在妊娠的晚期淬死腹中形成死胎。

(责编:吴任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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