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大米从一个地方的特产,到成为全国性高端市场的香饽饽,培育过程花费了近10年时间。在行政力量的大力推动下,五常大米产业快速升级换代。然而,当造假泛滥之时,却折射出政府监管的乏力以及相关制度的缺失
乱象映出“掮客” 影子
调查发现,过去,五常大米造假的主要方式是往大米中加香精、加蜡等添加剂,但目前五常大米造假出现了升级版——“调和米”。所谓“调和米”,又称为“勾兑米”,就是将外地水稻或者五常当地产的非稻花香品种水稻掺到传统的稻花香中,按不同比例勾兑而成“调和米”,最后以稻花香所占比例核定价格。
2014年底,有媒体曝光五常大米勾兑事件,五常市开始严查从外地将水稻运往五常的车辆。目前从外地向五常贩卖水稻已经形成巨大的利益链。这些“隐形米商”从外地收水稻,再倒卖给五常市的加工企业,这一转手一斤水稻可以挣0.3至0.5元。每车水稻#!低装载在30吨以上,如此算来,每车水稻至少能挣1.8万到3万元。这个买卖可谓利润丰厚。
对于倒卖外地大米到五常再进行勾兑、造假的行为,五常市政府部门也曾组织工商、质监、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打假,甚至采取了“四门落锁”的方式封锁外地水稻进入。尽管政府采取封堵措施,但勾兑、造假现象并未得到遏制,参与者既有个人,也有企业,甚至有个别政府官员也参与其中。五常市粮贸商业街上聚集了多家水稻种子经销处以及大米销售企业,某企业负责人直言不讳称,五常市某位现任官员拥有该企业的股份。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透露,五常的一些官员或明或暗参与当地大米种植、生产和销售,有的官员在大米加工企业持有干股,有的则是通过亲属持股,甚至有些官员以顾问身份在企业中担任职务。“近些年五常勾兑大米催生了大批掮客,这些掮客大多有政府官员背景,暗中操纵大米的买卖。这些五常市的掮客能从外地收稻,并且顺利通过政府设置的关卡,再卖给五常市的加工企业。”上述知情人说。
有舆论认为,“假大米事件是五常大米产业在快速升级换代过程中,旧寡头丧失商道底线的结果”。
认识不统一 监管无从下手
针对市场上五常大米造假盛行,2009年,五常市政府曾委托某高校做了关于“五常大米原产地品牌保护与开发对策研究”相关课题。研究结果认为,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市场上的大米品牌层出不穷,由于“五常大米”在全国的知名度与美誉度较高,东北许多地区的米商在打出“东北大米”品牌的同时也试图混淆“东北大米”与“五常大米”的区别,给消费者造成一种“东北大米就是五常大米”的错觉。甚至东北以外的许多厂商也盗用“五常大米”品牌扰乱市场,使消费者难以区分。
自2010年五常大米掺假问题被媒体曝光后,五常市曾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稻米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甚至在2014年年末,五常市还派出一个10多人组成的打假队伍,由一位副市长带队,专程赴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地维权打假。
知情人士透露,在五常市,往大米里加香精、加蜡等添加剂的造假行为现在已经很少。一些企业为了逐利又开始打“擦边球”,五常市有很多米业加工厂采用的水稻大多是从外地运输过来的,加工好的大米用来勾兑成“五常大米”。据调查,目前市场上批发价在3—4元/斤的,是掺有30%—40%其他产地的大米,而批发价在5—6元/斤以上的,算是纯度比较高的五常大米。”
其实早在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已确定五常大米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原料稻谷应为“五优稻系列、松粳系列及通过审定并符合五常种植条件的其他粳稻品种。保护范围为五常行政区域内”。
对于“调和米”到底是否合法,五常市官方态度显得暧昧和无奈。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春雷表示,“去商店买好东西就要花大价钱。每个企业面对销售群体不一样,‘调和米’的产生是因为市场需要,根本不是企业自己要兑的,是客户要求这么做的,这没什么毛病!”
早前,赵春雷曾向媒体解释说,目前国家大米质量标准是(GB1354-2009),而五常大米因其质量好,执行的是更高的国家推荐性标准(GB/T19266-2008)。虽然五常市政府部门不允许企业“掺米”,“但企业掺米违反了哪条法律呢?”他进一步表示,五常其他水稻掺稻花香,执行国家推荐性标准,标注“五常大米”,是合法的;外地稻掺稻花香执行国家标准,不标注“五常大米”也是合法的;而外地稻掺五常其他稻,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不标注“五常大米”也没有违法。对于符合质量标准的大米,政府部门没有权力阻止其加工和销售。
“‘调和米’就是一种造假行为,政府是绝对不允许大米加工业企业在五常本地生产‘调和米’的。”五常市农业局副局长王汝壮却表达了另一种不同的说法。“调和油是指质量比较高的油品,而‘调和米’则带有调侃的意味吧。”王汝壮说,大概六七年前,政府开始在市场上发现了五常“调和米”。“生产‘调和米’政府是坚决不允许的,质检、工商部门是严格监管的,‘调和米’实际上是一种造假行为,影响政府信誉。”
对于“调和米”认识的不统一,造成了监管缺失。赵春雷曾向媒体表达了无奈:“调和米”问题让企业有空子可钻,是因为原来是行政命令式管理,而现在要依法监管了,却发现执法缺少法律依据。“粮食市场是开放的,政府部门无权阻止水稻加工企业运输水稻。”
一位不愿具名人士表示,对于市场出现的“调和米”问题,执法部门认识并不统一。“无论是外地水稻掺五常水稻,还是五常本地水稻掺稻花香,法律都没有禁止性规定,这给执法带来困境,但以次充好肯定属于造假行为。”
五常大米之乱,既包含大米产业品牌保护和监管的困境,也体现在大米生产和销售环节所衍生的这条灰色利益链的野蛮生长。
看来,如何让消费者吃上一碗纯正的五常大米饭,还需政府统一认识后对灰色利益链进行全力清剿。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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