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药监局近日再度曝光11起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及相关情况,涉及保健品、处方药、非处方药三大类别。
保健食品4起,分别为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或申请的鑫康宝牌东方同康口服液(广告中标示名称:菌王1号口服液)、海南康斯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或申请的康蓓健牌蜂胶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苗红蜂胶软胶囊)、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的康蓓健牌鱼油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三九鱼油)、海南椰岛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的椰岛牌抗氧化胶囊。
处方药违法广告2起,分别是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或申请的蟾麝救心丸(广告中标示名称:恒帝牌蟾麝救心丸)、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的乌金口服液。非处方药5起,分别是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或申请的参花消渴茶、上海北杰集团关东药业有限公司的参茸片(广告中标示名称:关东参茸片)、贵阳润丰制药有限公司的丹蓝通络口服液(广告中标示名称:冠通1号丹蓝通络口服液)、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的脾肾双补丸、云南普洱丹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降压袋泡茶(广告中标示名称:普洱降压袋泡茶)。
(来源:南海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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