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产业产业动态

泛珠三角建食药安全应急机制

家庭医生在线 2015-06-02 13:45:08

2015年5月28日,食品药品安全泛珠三角区域应急协作机制研讨会在广州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急司司长毛振宾到会并作讲话,总局稽查专员石耀宇主持了会议,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成员单位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5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澳门特区政府民政总署、卫生局等7省(区)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并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宣告“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间正式建立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机制。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跨区域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以及香港、澳门等7个省(区)划定为“食品药品安全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此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部署以及“泛珠合作会议”的重要举措。《框架协议》立足于“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在国家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基础上,加强区域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区域应急管理优势和特色,探索建立区域间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新模式。

毛振宾指出,广东是继首都经济圈应急协作区后率先牵头组织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应急协作协议,行动快,效率高,体现了高效应急水平。他认为,在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发展的大环境下,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区域协作,是当前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发展,食品药品交易、流通跨区域特点明显的大环境下,及时有效处置跨区域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需要,也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一种积极有效的手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他要求,协作区内各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签订《框架协议》为契机,通过建立跨区域应急处置协作联动与合作机制,落实协作事项,强化合作交流,提升协作能力,#!大限度发挥协作优势,减轻或缓解突发事件影响,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当地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承办。广东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圣明在会上表示,广东作为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首届牵头单位,将按照国家总局有关加强区域间应急协作工作部署以及《框架协议》要求,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与协作区的兄弟省(区)、一道,在坚持“自愿、公平、互补、共赢”的原则下,认真落实各项协作机制,在“监测预警、应急联动、培训交流、联合演练”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交流,充分发挥各方应急管理优势和特色,提升区域内有效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促进区域内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编:梁倩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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