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房县一茶场处以1万元罚款,该茶场因未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却在生产的茶叶包装上违法使用相关标志。
此前,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房县某茶场在茶叶包装上违法使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标志。通过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12公斤违法使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标志的茶叶产品。执法人员对该茶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茶叶12公斤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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