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显示,广州市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汤臣倍健[微博]牌蜂胶软胶囊”因涉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被该局列入2015年湖北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品种名单。而湖北省2014年度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显示,该产品共发布违法广告120次。
汤臣倍健财报显示,广州市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据湖北省食药监局此前发布的2014年第8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显示,“汤臣倍健牌蜂胶软胶囊” 在某广播电台发布违法广告11次。
湖北省食药监局在其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的通知中表示,汤臣倍健牌蜂胶软胶囊的广告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 1月在某广播电台共发布30次。事实上,监管部门对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广告是利剑高悬。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监测发现的含有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保健功能、适用范围)、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标示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以及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患者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违法广告,要依法移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进行查处,对涉及的产品,先进行公告,公告后仍继续发布的,应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监管措施。对已经采取暂停销售措施产品,在解除暂停销售措施之前,一律不得销售,确保暂停销售措施执行到位。对拒不执行的,应责令其停业整顿。
汤臣倍健为何敢铤而走险发布情节如此严重的违法广告
4月22日,汤臣倍健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违法广告是经销商的行为,汤臣倍健方面不知情,该公司已向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去律师函。
业内人士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像汤臣倍健这样的大企业,一般在每个省都派驻有业务人员,经销商在长时间里发布120次严重违法广告,公司说完全不知情,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
“二维码事情起因于渠道商不够了解公司产品包装新增的二维码用途,产生了一定误会。”汤臣倍健对记者表示。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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