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将考核对象细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3种,并分别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开展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开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将与事业单位考核人员调整岗位、工资、晋升、奖罚等挂钩。
《办法》从事业单位考核内容、标准和考核程序上均体现了分类考核的特点。管理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办法》将涉及1万余家事业单位,8万余名管理人员,29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和6万余名工勤技能人员。
《办法》明确,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聘用,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取消其下一年度参加更高等级岗位竞聘的资格。(余依霖)
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