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则题为《汇仁集团欠钱,耍赖不还》的网帖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关注。为了寻出背后的真相,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栏目曝光这一贴子。
据这则网贴内容显示:“汇仁集团非法制售假肥料坑农,被有关部门捂住,没有被曝光;我们是汇仁集团的合作伙伴,被汇仁坑爹,更苦!……”汇仁集团?非法制售假肥料?被坑了?这是怎么回事?
“金沧”假化肥致秧苗烂死 数百民农民被“坑”引调查
据透露,2012年2月至4月期间,金沧公司通过业务员销售了560多吨有机肥,其中汇仁药业生产的“汇仁”牌有机肥120余吨,分别销往江西省南昌县塘南镇西联村、篁山村、西河村等地的农户。
当数百民农民施用“金沧”有机肥后,地里的谷种秧苗基本烂死,损失了数百民农民的利益。为了查清事实,受害农户肖久金自行将“汇仁”牌有机肥送往江西省化肥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鉴定结果为不合格产品,原因是“所检水分含量未达标示标准要求”。
当农民愤怒在企业讨要说法的生活,为了平息民怒,查明真相,南昌县政府迅速成立“坑农”事件调查专案组,要求金沧公司做好农户赔偿工作。同时,警方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对金粮丰公司法人代表李恩荣刑事拘留。
为平息农民的损失 金粮丰暂定汇仁集团赔偿款
在警方的调查下,由于金粮丰公司远在山东,加上规模小实力弱,为尽快平息纠纷,金沧公司很快就拿出170余万元用于“金沧”牌有机肥受害农户的赔偿。而对“汇仁”牌有机肥的受害农户,因为生产厂家就在南昌县当地,金沧公司认为自己只是代为经销,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汇仁’牌有机肥是汇仁集团生产的,理应由汇仁集团赔偿。”但为了不给政府添乱,也维护本地企业的声誉,金沧公司只好先拿出35.07万元用于“汇仁”牌有机肥受害农户的赔偿。与此同时,南昌县农业局也拿出19万余元赔付受害农户。
质量检验存在争议 汇仁集团拒绝理赔
但是。这一切仍未结束!事后王洪军得知,南昌县农业局的19万余元赔付款,已由汇仁集团全额支付。而金沧公司垫付给农户的的35.07万元,汇仁集团却拒绝赔付。
这是为什么呢?汇仁集团对于此次“坑农事件”不用负责任吗?
“金沧公司的诉求无据无理,我们不能接受。”汇仁药业法务部部长吴晰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与记者匆匆交谈几分钟后,吴晰春便以身有急事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只留下一份书面回应材料。
“那份检验报告是无效的,不能证明‘汇仁’牌有机肥质量不合格。”汇仁药业表示,首先,这份报告是农民肖久金自行送检的,不能保证受检产品是该公司生产的有机肥。
其次,即使送检样品是汇仁药业生产,通过检验报告可以看出,只有水份超标,其它各项指标合格,水份超标不能排除人为加水或打开包装后长时间水分渗入等原因。
再次,汇仁药业生产的每一批号的产品进行自检,并定期送检,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从未出现水份超标的情况。
对此说法,王洪军不予认同。他告诉记者,以前在汇仁有机肥厂担任负责人的高厂长曾亲口对他说,“厂里没有烘干设备,上半年由于气候湿润,生产的有机肥水份普遍偏高,不合格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同案不同处:一个受审一个没事?
2013年8月2日,南昌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恩荣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并追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的金粮丰公司为被告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已开庭审理。
然而,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到目前为止,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汇仁药业及其相关负责人却相安无事。
“‘汇仁’牌有机肥同时涉案,当地执法部门为什么不对涉案产品封存送检?”王洪军质疑说,“产品未送检,也让汇仁药业找到了‘缺乏事实证据’的耍赖理由。”
“这是明显的‘同案不同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就因为汇仁集团地处南昌县当地,而且是全国知名企业,就可以网开一面吗?!”
最后,王洪军在专访时表示,南昌县政府有关部门已组织双方协商,但汇仁药业对其提出追索35万元垫付款的要求不能接受,表示只能在10万元以内的补偿数额进行商谈。但是,事情的真相,又是如何?‘同案不同处’又是怎么回事?这一切,有待考察。